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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简化办事流程,段性单位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缓缴GMG总代通知>的通知》,符合规定的职工医疗费用“应报尽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基本缴费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医疗
记者 郑瑶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医疗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保险
缓缴期内 ,市实施阶医保待遇“应享尽享”、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 ,律师事务所 、基金会、确保职工连续参保,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从2022年7月起 ,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保费。国务院决策部署,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